本标准规定了出口食品中氨氯吡啶酸、氯氨吡啶酸的制样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白菜、菠菜、西红柿、芥蓝、苹果、香蕉、火龙果、梨、大米、小麦、猪肉、牛肉、鸡肉、虾、鲫鱼等食品中氨氯吡啶酸、氯氨吡啶酸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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