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的重量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工业窑炉、固定式燃气轮机以及其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颗粒物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当测定结果大于50mg/m^3时,表述为“>50mg/m^3”。当采样体积为1m^3时,本标准方法检出限为1.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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