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气相色谱仪-电子捕获检测器(气相色谱仪-氮磷检测器)测定含脂毛中毒杀芬、拟除虫菊酯、有机磷药物残留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含脂毛中的毒杀芬药物残留量,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等4种拟除虫菊酯类药物残留量,以及巴胺磷、二嗪磷、除线磷、皮蝇磷、甲基嘧啶磷、氯蜱硫磷、毒虫畏、乙硫磷、蝇毒磷等9种有机磷药物残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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