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用磁力驱动反应釜的术语和定义、产品结构、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容积不大于24L、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设计温度范围按材料允许的使用温度确定的实验室用磁力驱动反应釜(以下简称实验釜)。
本标准适用于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以及钛及钛合金、镍及镍合金、锆、钽等有色金属制造的实验釜。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实验釜、直接用火焰加热的实验釜及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压力剧增,反应速度达到爆轰的实验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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