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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5172-2002 无公害食品 水发水产品废止

发布日期:2002-07-25 实施日期:2002-09-01

标准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水发水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干制品水发的水产品(包括水发海参、水发鱿鱼、水发墨色、水发干贝、水发鱼翅等),水浸泡销售的解冻水产品(解冻虾仁、解冻银鱼等),以及浸泡销售的鲜水产品(鲜墨鱼仔、鲜小鱿鱼等);其他类似水产品可参照执行。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代替标准

现行标准

修改单

国别:
中国
英文名称:
中标分类:
X 20
ICS分类:
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 鱼和水产品
发布日期:
2002-07-25
实施日期:
2002-09-01
废止日期:
2014-01-01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号:
第211号&2004年第3期(总第51期)&第1963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施行) 点此查看此公告发布的标准
废止公告:
农业部公告第1963号
官方来源:
农业部
起草单位:
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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