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出口配制酒(露酒)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以发酵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基酒,以食用动植物、食品添加剂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物质。按一定生产工艺加工配制而成,并改变了原基酒风格的出口配制酒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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